棒球規則簡介
產品說明
棒球的起源有幾個說法,一般認為棒球是源自於板球運動。1834年,美國波士頓出版一部運動書,介紹棒球運動,不過它並沒有清楚記下其規則。比較可靠的說法是1839年由美國陸軍軍官達博岱(Abner Doubleday,畢業於美國知名的西點軍校,日後成為南北戰爭時代的名將)所發明。1846年,第一場有正式紀錄的棒球比賽出現:紐約Knickerbockers對紐約九人(New York Nine);比賽地點是紐澤西的Elysian球場。1865年南北戰爭結束後,南方的美國人有機會接觸棒球,棒球在美國流傳更廣泛。1869年,第一支職業球隊成立,隊名是辛辛那提紅長襪(即是現在的辛辛那提紅人隊)。美國亦有玩英式棒球,使用不同的規則,比較像板球。
規則簡介 ↑棒球球場規格
打棒球的場地是每邊九十英尺的近似菱形的場地,每一個角上放一白色包墊,就是壘(base),由本壘(home base)順序逆時針數,分別是一壘(first base)、二壘(second base)和三壘(third base),一二三壘都有膠皮所制的壘包,而本壘例外,有本壘板卻沒有壘包。在邊線以內的地區,叫做內野(infield),超出內野的有效區,叫外野(outfield),由本壘到一壘和三壘邊線延長,所包括的區域,就是有效區。雙方隊員都要爭取上壘,一壘一壘的推進,直到回本壘就算得分。以得分多少來分勝負。
棒球場場中有三個壘包。在比賽中,每方輪流作為進攻方或防守方。進攻方每次由一名打擊手上場打擊,打擊手的任務是將球擊出之後,從本壘起跑,採逆時針方向,經過一壘、二壘和三壘,最終回到本壘,來贏取分數。如果三次好球沒有打中,或者擊出的球被防守方在空中接到,或者在守壘者接到球之後才跑至該壘,打擊手便被判出局。進攻方有三人出局之後,雙方交換進攻和防守。在正規比賽的九局中,以獲得較多分數的一方為勝方。
防守方的目的是阻止對方贏取分數,防守時由九名球員上場(括號中的數字,代表一般棒球比賽紀錄時所用以代表各野手的代號),投手(1)負責投球,捕手(2)負責接球、防守本壘和指揮全場,一壘手(3)防守一壘,二壘手(4)防守一、二壘之間,三壘手(5)防守三壘,游擊手(6)則於二、三壘間機動防守;這些守備人員稱為內野手;而外野手則分為左外野手(7)、中外野手(8)和右外野手(9)。
註:守備位置除投手和捕手外,並無明確規定守備位置。但經過長時間演化,所有球隊均採類似的守備位置來分配其他七名守備球員。因此守備位置的定義即採一般認知的方式,但遇到特殊情況時,仍會有變形的守備位置出現,每次攻守守備方站的位置也會略有不同。
正式棒球比賽每場一共有九局,每一局分上、下兩個半局。一至五局為上半場;六至九局為下半場。最終按雙方獲得分數的多寡來裁定勝負。正式棒球比賽若九局結果同分,則可能進入延長賽,延長賽以一局為單位,最多打幾局則依大會規定為準。此外,若後攻方在九局上半結束時已經領先,則比賽亦結束(不進入九局下半)。但成人棒球以下的比賽,有時並不打完九局。依大會規定為準。所以不要以為一定要打完九局。
有時,雙方比數有時會因差距過大,而提早結束比賽,例如:亞洲職棒大賽若在七局時雙方差距達七分,就得提早結束比賽,有些職棒在五局時若雙方差距達10分以上,並天候惡劣,則可提早結束比賽。也有所謂的放棄比賽。
防守的球隊,主要的任務是阻止攻擊的球隊回本壘得分。球賽開始,由防守球隊的投手把球投到本壘上空的好球帶圍。攻擊球隊的打擊手,要盡力把球打出去,打在有效區內。捕手要接住未被打中的球。他也可以接住本壘附近的高飛球,或觸擊球,傳給隊友,封殺跑壘的人。
防守的一方,每個隊員都有責任去接住被打中的球。當然主要人物還是投手,因為他是最先有機會使對方打擊手出局的人物--或是三振,或是接殺,或是封殺、觸殺。上壘和出局。揮棒落空,要記為好球;投來的球,要通過好球帶,都是好球。好球帶就是在本壘板上空,打擊手的膝蓋以上,腋窩以下的地帶。擦棒界外,也記好球。但是在已有兩個好球情況下,擦棒界外不記好球數。
三好球出現,打擊者即被三振出局。但如果捕手在三好球時,把球掉在地上、或是投手發生暴投的情形,在捕手接到球把球傳到一壘手手中以前,打擊者可以跑壘,若是失誤、或未來得及撿起球並傳球完成確認,打擊者安全上壘,稱為不死三振。投球不在好球帶以內是壞球。四個壞球就要保送打擊手上一壘。任何一個好球被擊中,在落地以前為防守球員接住,打擊者出局,打擊手擊中球以後,跑到一壘以前,防守球員把球傳到了一壘,他就被封殺出局。打擊者擊中球以後,在球被傳到一壘以前到達一壘,是安打;到達二壘而球未傳到,是二壘安打;到達三壘,是三壘安打;擊到全壘打線外為全壘打,跑壘員可連跑四壘回本壘得分;打擊者未將球擊到全壘打線外,但仍在球到達前連跑四個壘回到本壘,則稱為場內全壘打。打擊者一旦上壘,就成了跑壘員,同隊的隊友就要盡一切努力使他向前面的壘推進,直到回本壘得分。往前跑壘可以在隊友的安打下跑;可以在對方失誤下跑,也可以盜壘。盜壘是在無安打,無失誤,無投手犯規等情形下,推進一壘。跑壘員若是未踩壘,被觸殺,被隊友打出的球擊中,或越過先他在壘的跑壘員,則算出局。
裁判
在比賽中會指定一位至六位裁判執法,分別為站在本壘後方的主審、一壘審、二壘審、三壘審,以確認其比賽公平性。比賽中由主審裁判,判定投手投出球為好壞球以及比賽雙方各選手有無違規事項,以保持比賽的進行。各壘裁判主要負責是跑壘員有無安全上壘、是否為界外球或野手有無確實接到球。如遇到判決有異議雙方可以請求抗議,並由主審做最後判決。當判決結果被認為有爭議時,亦可由總教練提出電視輔助判決挑戰裁判之判決。
裝備
規則簡介 ↑棒球球場規格
打棒球的場地是每邊九十英尺的近似菱形的場地,每一個角上放一白色包墊,就是壘(base),由本壘(home base)順序逆時針數,分別是一壘(first base)、二壘(second base)和三壘(third base),一二三壘都有膠皮所制的壘包,而本壘例外,有本壘板卻沒有壘包。在邊線以內的地區,叫做內野(infield),超出內野的有效區,叫外野(outfield),由本壘到一壘和三壘邊線延長,所包括的區域,就是有效區。雙方隊員都要爭取上壘,一壘一壘的推進,直到回本壘就算得分。以得分多少來分勝負。
棒球場場中有三個壘包。在比賽中,每方輪流作為進攻方或防守方。進攻方每次由一名打擊手上場打擊,打擊手的任務是將球擊出之後,從本壘起跑,採逆時針方向,經過一壘、二壘和三壘,最終回到本壘,來贏取分數。如果三次好球沒有打中,或者擊出的球被防守方在空中接到,或者在守壘者接到球之後才跑至該壘,打擊手便被判出局。進攻方有三人出局之後,雙方交換進攻和防守。在正規比賽的九局中,以獲得較多分數的一方為勝方。
防守方的目的是阻止對方贏取分數,防守時由九名球員上場(括號中的數字,代表一般棒球比賽紀錄時所用以代表各野手的代號),投手(1)負責投球,捕手(2)負責接球、防守本壘和指揮全場,一壘手(3)防守一壘,二壘手(4)防守一、二壘之間,三壘手(5)防守三壘,游擊手(6)則於二、三壘間機動防守;這些守備人員稱為內野手;而外野手則分為左外野手(7)、中外野手(8)和右外野手(9)。
註:守備位置除投手和捕手外,並無明確規定守備位置。但經過長時間演化,所有球隊均採類似的守備位置來分配其他七名守備球員。因此守備位置的定義即採一般認知的方式,但遇到特殊情況時,仍會有變形的守備位置出現,每次攻守守備方站的位置也會略有不同。
正式棒球比賽每場一共有九局,每一局分上、下兩個半局。一至五局為上半場;六至九局為下半場。最終按雙方獲得分數的多寡來裁定勝負。正式棒球比賽若九局結果同分,則可能進入延長賽,延長賽以一局為單位,最多打幾局則依大會規定為準。此外,若後攻方在九局上半結束時已經領先,則比賽亦結束(不進入九局下半)。但成人棒球以下的比賽,有時並不打完九局。依大會規定為準。所以不要以為一定要打完九局。
有時,雙方比數有時會因差距過大,而提早結束比賽,例如:亞洲職棒大賽若在七局時雙方差距達七分,就得提早結束比賽,有些職棒在五局時若雙方差距達10分以上,並天候惡劣,則可提早結束比賽。也有所謂的放棄比賽。
防守的球隊,主要的任務是阻止攻擊的球隊回本壘得分。球賽開始,由防守球隊的投手把球投到本壘上空的好球帶圍。攻擊球隊的打擊手,要盡力把球打出去,打在有效區內。捕手要接住未被打中的球。他也可以接住本壘附近的高飛球,或觸擊球,傳給隊友,封殺跑壘的人。
防守的一方,每個隊員都有責任去接住被打中的球。當然主要人物還是投手,因為他是最先有機會使對方打擊手出局的人物--或是三振,或是接殺,或是封殺、觸殺。上壘和出局。揮棒落空,要記為好球;投來的球,要通過好球帶,都是好球。好球帶就是在本壘板上空,打擊手的膝蓋以上,腋窩以下的地帶。擦棒界外,也記好球。但是在已有兩個好球情況下,擦棒界外不記好球數。
三好球出現,打擊者即被三振出局。但如果捕手在三好球時,把球掉在地上、或是投手發生暴投的情形,在捕手接到球把球傳到一壘手手中以前,打擊者可以跑壘,若是失誤、或未來得及撿起球並傳球完成確認,打擊者安全上壘,稱為不死三振。投球不在好球帶以內是壞球。四個壞球就要保送打擊手上一壘。任何一個好球被擊中,在落地以前為防守球員接住,打擊者出局,打擊手擊中球以後,跑到一壘以前,防守球員把球傳到了一壘,他就被封殺出局。打擊者擊中球以後,在球被傳到一壘以前到達一壘,是安打;到達二壘而球未傳到,是二壘安打;到達三壘,是三壘安打;擊到全壘打線外為全壘打,跑壘員可連跑四壘回本壘得分;打擊者未將球擊到全壘打線外,但仍在球到達前連跑四個壘回到本壘,則稱為場內全壘打。打擊者一旦上壘,就成了跑壘員,同隊的隊友就要盡一切努力使他向前面的壘推進,直到回本壘得分。往前跑壘可以在隊友的安打下跑;可以在對方失誤下跑,也可以盜壘。盜壘是在無安打,無失誤,無投手犯規等情形下,推進一壘。跑壘員若是未踩壘,被觸殺,被隊友打出的球擊中,或越過先他在壘的跑壘員,則算出局。
裁判
在比賽中會指定一位至六位裁判執法,分別為站在本壘後方的主審、一壘審、二壘審、三壘審,以確認其比賽公平性。比賽中由主審裁判,判定投手投出球為好壞球以及比賽雙方各選手有無違規事項,以保持比賽的進行。各壘裁判主要負責是跑壘員有無安全上壘、是否為界外球或野手有無確實接到球。如遇到判決有異議雙方可以請求抗議,並由主審做最後判決。當判決結果被認為有爭議時,亦可由總教練提出電視輔助判決挑戰裁判之判決。
裝備
←手套和球棒→
在防守的時候,所有球員會穿上手套。同樣地,進攻的時候會使用球棒擊球。但是最初的棒球比賽,是不用手套的,後來因為隨著發展,球員才會使用手套。在正式的比賽中一壘手和捕手所用的手套有所不同,因為要遷就球的來勢。
至於球棒方面,其長度不可以超於106.7公分,而球棒的闊度就不可以超於7公分。在業餘棒球比賽,可以使用金屬製造的球棒。不過職業棒球比賽中,球員只可使用木製的球棒。
棒球場
跟其他球類運動不同,棒球場的規格並沒有固定的長度,但為了比賽公平,各棒球聯盟都會限制設計。內野尺寸和壘包、投手板距離是棒球規則裡唯一嚴格規範的地方,職棒、成棒、青棒、青少棒使用的標準尺寸場地,投手板離本壘距離為60英尺6英寸(18.44公尺)、壘包距離為90英尺(27.43公尺),少棒則分別為46英尺(14.02公尺)、及60英尺(18.29公尺)。至於外野的尺寸則較為寬鬆,基本規則裡規範外野的圍牆以及觀眾席最少距離本壘250英尺(76.20公尺),美國職棒大聯盟則於1958年規範之後新建的球場左右外野的距離應有325英尺(99.06公尺)以上,中外野為400英尺(121.92公尺)以上,但是沒有規定兩邊一定得平等,而多數60、70年代興建的球場均符合此規格且左右對稱,但90年代後這個規範首度由巴爾的摩的金鶯公園打破:金鶯公園的右外野最短距離只有318英尺(96.93公尺),因復古、不對稱、「因地制宜」的球場較受球迷喜愛。由於棒球規則沒有規定圍牆的高度,因此波士頓紅襪主場芬威球場的左外野牆「綠色怪物」(Green Monster)就高達37英尺(11.28公尺),因左外野距本壘只有310英尺(94.49公尺)。
數據
基礎數據
得分(Run,R),打者將投手投出的球擊出到界內,使跑者依序從一壘、二壘、三壘到本壘,每個跑者完成此動作時得1分。
安打(Hit,H),打者把投手投出來的球擊出到界內,使打者本身能至少安全上到一壘的情形。
失誤(Error,E),防守球員有機會處理而未確實處理該打者所擊出的球,一般通稱為失誤。
出局(Out,O),進攻隊隊員被取消擊球、跑壘或得分的權力或防守隊為使本隊改守為攻,使進攻隊失去每局三次進攻的機會之一叫「出局」。[5]
打者
打擊率(Batting Average, AVG),安打數/打數,打擊率代表一位打者能擊出安打的機率,是棒球最原始簡單的數據之一。
打點(Run Batted In,RBI),打者藉由每次打席使壘包上的跑壘者或打者本身跑回本壘得分。
上壘率(On-Base Percentage, OBP),(安打+四壞保送+觸身球)/(打數+四壞保送+觸身球+高飛犧牲打),上壘率代表一個球員能夠上壘而不是出局的能力,是現代棒球最重要的數據之一。
長打率(Slugging Percentage, SLG),壘打數/打數,意義是打者每個打席所能推進的壘包數,數字越高越好。
上壘加長打率 (On-Base percentage Plus Slugging percentage, OPS),把上壘率跟長打率加在一起,成為一個評估球員攻擊能力,簡單而準確的數據,一般對先發球員的要求OPS要有0.8以上。
純長打率(Isolated Power, IsoP), 把長打率減掉打擊率用以評估球員的純長打力。通常數值達到0.2以上就可視為有優異的長打能力。
盜壘率(Steal Base,SB),盜壘成功/盜壘失敗,盜壘率代表著一位選手的盜壘成功率,是一個給對手參考的數據。
投手
防禦率 (Earned Run Average, ERA),(自責分/局數)*9,每九局讓對手拿到的投手自責分,為投手壓制失分能力之指標,越低越好。
三振率 (Strikeouts per 9 Innings Pitched, K/9IP,簡稱"k9值"),每九局三振多少打者,投手三振、控球能力的指標,越高越好。
保送率(Base on Balls per 9 Innings Pitched, BB/9IP),每九局保送多少打者,投手控球能力指標,越低越好。
WHIP,(被安打+保送)/局數,每局讓對方非失誤上壘的人次,為投手投球穩定性指標,越低越好。
滾飛比 (GO/AO),滾地球出局/飛球出局,當打者因滾地球出局數愈多,此投手稱為滾地球投手;反之,稱為飛球投手。GO/AO值越低的投手,被擊出長打率會高於GO/AO值高的球員。
防守
RF(Range Factor)=(刺殺數 + 助殺數)/(防守局數/9):平均每守備九局可以製造多少個比賽出局數
ZR(Zone Rating):給每個位置一個假想的守備範圍(balls in zone),然後通過這個圓的滾地球或接的到的平飛球,與落入這個圓的高飛球都算是一名游擊手的『責任』。(計算方式:1、球員在責任範圍內製造的出局數。2、球員在責任範圍外製造的出局數。3、球員製造雙殺數。把這三種情形的總數加起來,除以balls in zone,這就得到了這名防守球員的zone ratings。)
在防守的時候,所有球員會穿上手套。同樣地,進攻的時候會使用球棒擊球。但是最初的棒球比賽,是不用手套的,後來因為隨著發展,球員才會使用手套。在正式的比賽中一壘手和捕手所用的手套有所不同,因為要遷就球的來勢。
至於球棒方面,其長度不可以超於106.7公分,而球棒的闊度就不可以超於7公分。在業餘棒球比賽,可以使用金屬製造的球棒。不過職業棒球比賽中,球員只可使用木製的球棒。
棒球場
跟其他球類運動不同,棒球場的規格並沒有固定的長度,但為了比賽公平,各棒球聯盟都會限制設計。內野尺寸和壘包、投手板距離是棒球規則裡唯一嚴格規範的地方,職棒、成棒、青棒、青少棒使用的標準尺寸場地,投手板離本壘距離為60英尺6英寸(18.44公尺)、壘包距離為90英尺(27.43公尺),少棒則分別為46英尺(14.02公尺)、及60英尺(18.29公尺)。至於外野的尺寸則較為寬鬆,基本規則裡規範外野的圍牆以及觀眾席最少距離本壘250英尺(76.20公尺),美國職棒大聯盟則於1958年規範之後新建的球場左右外野的距離應有325英尺(99.06公尺)以上,中外野為400英尺(121.92公尺)以上,但是沒有規定兩邊一定得平等,而多數60、70年代興建的球場均符合此規格且左右對稱,但90年代後這個規範首度由巴爾的摩的金鶯公園打破:金鶯公園的右外野最短距離只有318英尺(96.93公尺),因復古、不對稱、「因地制宜」的球場較受球迷喜愛。由於棒球規則沒有規定圍牆的高度,因此波士頓紅襪主場芬威球場的左外野牆「綠色怪物」(Green Monster)就高達37英尺(11.28公尺),因左外野距本壘只有310英尺(94.49公尺)。
數據
基礎數據
得分(Run,R),打者將投手投出的球擊出到界內,使跑者依序從一壘、二壘、三壘到本壘,每個跑者完成此動作時得1分。
安打(Hit,H),打者把投手投出來的球擊出到界內,使打者本身能至少安全上到一壘的情形。
失誤(Error,E),防守球員有機會處理而未確實處理該打者所擊出的球,一般通稱為失誤。
出局(Out,O),進攻隊隊員被取消擊球、跑壘或得分的權力或防守隊為使本隊改守為攻,使進攻隊失去每局三次進攻的機會之一叫「出局」。[5]
打者
打擊率(Batting Average, AVG),安打數/打數,打擊率代表一位打者能擊出安打的機率,是棒球最原始簡單的數據之一。
打點(Run Batted In,RBI),打者藉由每次打席使壘包上的跑壘者或打者本身跑回本壘得分。
上壘率(On-Base Percentage, OBP),(安打+四壞保送+觸身球)/(打數+四壞保送+觸身球+高飛犧牲打),上壘率代表一個球員能夠上壘而不是出局的能力,是現代棒球最重要的數據之一。
長打率(Slugging Percentage, SLG),壘打數/打數,意義是打者每個打席所能推進的壘包數,數字越高越好。
上壘加長打率 (On-Base percentage Plus Slugging percentage, OPS),把上壘率跟長打率加在一起,成為一個評估球員攻擊能力,簡單而準確的數據,一般對先發球員的要求OPS要有0.8以上。
純長打率(Isolated Power, IsoP), 把長打率減掉打擊率用以評估球員的純長打力。通常數值達到0.2以上就可視為有優異的長打能力。
盜壘率(Steal Base,SB),盜壘成功/盜壘失敗,盜壘率代表著一位選手的盜壘成功率,是一個給對手參考的數據。
投手
防禦率 (Earned Run Average, ERA),(自責分/局數)*9,每九局讓對手拿到的投手自責分,為投手壓制失分能力之指標,越低越好。
三振率 (Strikeouts per 9 Innings Pitched, K/9IP,簡稱"k9值"),每九局三振多少打者,投手三振、控球能力的指標,越高越好。
保送率(Base on Balls per 9 Innings Pitched, BB/9IP),每九局保送多少打者,投手控球能力指標,越低越好。
WHIP,(被安打+保送)/局數,每局讓對方非失誤上壘的人次,為投手投球穩定性指標,越低越好。
滾飛比 (GO/AO),滾地球出局/飛球出局,當打者因滾地球出局數愈多,此投手稱為滾地球投手;反之,稱為飛球投手。GO/AO值越低的投手,被擊出長打率會高於GO/AO值高的球員。
防守
RF(Range Factor)=(刺殺數 + 助殺數)/(防守局數/9):平均每守備九局可以製造多少個比賽出局數
ZR(Zone Rating):給每個位置一個假想的守備範圍(balls in zone),然後通過這個圓的滾地球或接的到的平飛球,與落入這個圓的高飛球都算是一名游擊手的『責任』。(計算方式:1、球員在責任範圍內製造的出局數。2、球員在責任範圍外製造的出局數。3、球員製造雙殺數。把這三種情形的總數加起來,除以balls in zone,這就得到了這名防守球員的zone ratings。)